紅網株洲12月17日訊(通訊員 劉常青 陳皓靜)譚蘭良於2012年4月份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2借貸013年12月3日刑滿釋放。剛從攸縣網嶺監獄出來的譚蘭良當天並沒有趕緊回家,而是直奔株洲市再度盜竊。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譚蘭良因涉嫌盜竊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譚蘭良今年28歲,系湖南茶陵縣人。2012年,他因犯盜竊罪一直在攸縣網嶺監獄服刑,今年12月3日刑滿釋放時,網嶺監獄給了譚蘭良30元錢,讓其坐車回茶陵老家。譚蘭良拿著這30元錢坐車到了株洲市荷塘區的紅旗廣場,接著從紅旗廣場走路到蘆淞區南大門市場。譚蘭良在南大門市場外看到被害人楊某霞用手機打完電話後將手機放在挎包內,而挎包的拉鏈沒有完全拉起來,手機露了出來,楊某霞正在地攤上挑選衣服。於是,譚蘭良故意靠近楊某霞,在經過楊某霞身旁時,有意用左手拿的衣服遮掩著自己的右手,並迅室內設計速用右手從該女子包內將手機偷出。
  譚蘭良盜得手機後逃離至蘆淞時尚新天地市場附近的地下通道出口處時被民警抓獲,並從其身上查獲了被害人楊某霞的手機。經物價鑒定,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704元。  (原標題:監獄給出獄男子回家車費 他拿室內裝潢錢直奔株洲再行竊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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